婚后南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登记的是南方的名字,那这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么?
1、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这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如果你们将房屋出售后,购买新房登记在你的名下,就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3、你母亲立遗嘱有效,最好进行公证。
4、不需要你爱人在场。
是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我的补充: 2011-08-15 13:18
如果你们将房屋出售后,购买新房登记在你的名下,就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你母亲的房屋可以由母亲立遗嘱,声明由你个人继承,签字有效。但鉴于房屋继承需要公证,母亲立遗嘱后最好进行公证,保证将来过户。
该房屋与你爱人无关,故遗嘱公证时候不需要你爱人在场。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要是您婆婆表明赠与男方的,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我的补充: 2011-08-15 13:28
1、如果买房时,你婆婆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3、如果遗嘱是你妈妈的真实意思,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去做公证。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这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在买房无论登记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只需你母亲签字即可,公证的遗嘱效力更强。
属于男方个人的;如果婚后卖了,写你的名字,属于共同的;有效力,最好遗嘱公证一下
1、现在是男方个人财产。
2、卖了再买,只写你也是共同财产。
3、你妈遗嘱给你不行,又会成为共同财产。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你妈妈的遗嘱明确由你一人继承,那么该房产属于你一个人的.
1、是的。2、卖出再买算夫妻共同财产。3、有法律效力,不必公证。公证也不必你爱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