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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问题

经济纠纷问题 我有一辆出租车,经营了五年。现大哥硬性来抢,打伤我的手。报110后,车停在了原地,待回到原地后,车没了。找110,人家回复的是,车是你大哥拿去的,要解决,只能是上法院。现在我找不到车,该怎么办?
1、之前,买车没钱,父亲给了一部分,同大哥大姐借了一部分。现钱还完了,父亲又过世了,哥姐想方说是车是他们合伙买的。
2、买的车又是同大嫂的姐夫买的,而且当时出租车的“的头”即经营权是落在大嫂名下的,当时大嫂的姐夫买车给我的时候,说买经营权的原始发票丢失了,只给了一张证明,现在大嫂拿出原始发票,应说车的经营权当时没卖。
3、兄弟之间,当时借钱又没有借条,还钱也没凭证。
现在他们应性把出租车抢走了,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我没一分积蓄,这几年苦的钱全部赔他们了,现在刚赔完。
我想问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当时买车时,没正归化。协议只有一份,我相信大姐,让她替我保管,现她说丢失了。
运政所的资料是我的名字。但当时改户时,工作人员问我有没有买车的协议和原始发票?我说有协议但没发票,车主说丢失了。工作人员让我找车主写了个证明。
户主原来是我大嫂,但现在是我。只是她们买车的时候保留了原始发票。现在真的可以拿原来的原始发票来作文章吗?
还有一点,在原来大嫂的姐夫出给的证明上,是大嫂的姐夫写的,没有大嫂的签名。当时运政所的工作人员说大嫂的名字上要有手印,就让我按了一个手印在我大嫂的名字上。当时没考虑什么,就按了。这份证明对我是否不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yzhw(云南)
提问时间:2009-08-3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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