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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身份证被盗 补办期间内因他人利用其作案引起的事项后果由谁负责

身份证被盗 补办期间内因他人利用其作案引起的事项后果由谁负责 我身份证2009年8月27号被盗,在正式到户口所在地挂失期间,和挂失到补办期间,以及补办之后,这三个阶段,不法分子利用本人身份证作案引起的后果应该由谁负责?(身份证被盗后,我马上在被盗地当地派出所立案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y(湖南)
提问时间:2009-08-31 14: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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