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身份证被盗 补办期间内因他人利用其作案引起的事项后果由谁负责

身份证被盗 补办期间内因他人利用其作案引起的事项后果由谁负责 我身份证2009年8月27号被盗,在正式到户口所在地挂失期间,和挂失到补办期间,以及补办之后,这三个阶段,不法分子利用本人身份证作案引起的后果应该由谁负责?(身份证被盗后,我马上在被盗地当地派出所立案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y(湖南)
提问时间:2009-08-31 14: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