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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于洪区农村动迁补偿、安置费

沈阳于洪区农村动迁补偿、安置费 我家是沈阳市于洪区大潘镇一下属村子,平均每个人的地为2亩多,现在我们村子的地部分被宝马给征用,其他地方的还没有被动迁,现在动迁进展到只给了部分动迁土地的部分地障物钱,还没有通知安置费等问题。
由于我不在村子内住,听家里的长辈说大队(村委会)告诉村里人每个人下来不算房子的钱也就能得10多万,而且还得缴纳保险费,保险费多少也没有告知,扣除保险费不知道能剩多少钱了……但是前几年附近村子动迁每个人都剩20多万,现在房价这么涨,政府给这点钱怎么够农村人活着啊?还有就是我的父母离异,法院判给了我父亲,我父亲的房子我只有使用权吗?我有权利要求变成产权吗?还有,我家地的名头很多年前父母未离异的时候地头名是父亲的名字,现在分的地障物钱村委会直接把钱就交给了父亲,并未通知个人,这件事村委会不是应该将个人的钱发到个人的手里吗,怎么就发给主户了呢?
(据附近村子人说,如果动迁时,村委会欠钱得先把钱还了才能平均发给个人手里,但我们村子还没有欠钱怎么比别的村子少这么多的补偿?)
我需要一个正直的、有经验的、不惧怕势力的律师的帮助,帮助我解答我的疑问,如果应该归属我的补偿真是被恶势力拦走,还要请律师帮我打官司!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闫冬雪(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8-14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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