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改名字的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我的补充: 2011-08-14 22:21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具体咨询公安机关。
咨询公安机关。
可以找个理由申请。
向户籍部门申请。
可以申请变更名字。具体请咨询公安机关。
姓名权自由,可以更改,但实际操作中,如果只是因为不好听更改的话,派出所不会受理
您好,请您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建议咨询户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