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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责任划分及索赔

责任划分及索赔 我儿子在北京朝阳某物流公司工作,7月3日晚上跟随公司大货车到铁路大兴某物流行包基地送货,在等待大货车过安检期间,有一个儿童被卡在安检机(运行中)的钢制拖板中,孩子的妈妈大声喊叫,见到此情景我儿子毫不犹豫的跑上前去抢救儿童(这时机器还在运行中),孩子毫发无损的得救了,我儿子的右脚却被卡在了机器钢制拖板与机器止动台之间(机器一直在继续运行中),因此导致我儿子的右脚不可修复性截肢,截肢部位是小腿三分之一处。
      安检机归属大兴某铁路物流基地所有,铁路安检机操作室四周没有窗户,操作员看不到外边,机器周围没有安监人员、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被救小孩是我儿子所在某物流公司女司机的儿子。
      我儿子所在的公司没有给我儿子签订劳务合同没有购买劳动保险。
      目前治疗费用及家属住宿费用是我儿子所在的物流公司公司支付。请问责任如何划分?是工伤还是人身伤害?应该向谁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nij……(北京)
提问时间:2011-08-14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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