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住房拆迁赔偿问题

住房拆迁赔偿问题 我的房屋是1998年办得房屋产权权,由于座落在市区商业街道,本人将房屋改成了门面,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在此开店经营了十几年,现在需要拆迁,但不是公益开发,属商业开发,开发商认定我的房屋的用途是住宅,赔偿按住宅赔偿,根据国务院590号《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条例》中的房屋价值赔偿,请问我能不能要求开发商赔我门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DW6715(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1-08-14 19:2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