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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我这样做合法吗?

我这样做合法吗? 很抱歉,手头没积分,能不能给个简单的咨询,谢谢了!
我是房东,房屋租给某人一年多了,开始签的的是三个月合同,前后签过两三次,后来由于熟识了就没再签订。一直以来是每季度末付下季度房租(银行转账)。本次租期到8月底,7月10日通知他涨房租(短信通知的,有保留),并说如果不续租务必在8月份之前告诉我。8月8日,他短信告诉我想只再租一个月,我同意,但11日又说不租了,我只好着手找新房客,但目前没有合适的。请问,他说再租一个月的短信可不可以看做书面通知,而押金是否可以看做租房的订金?我打算扣他半月押金是否合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liang……(北京)
提问时间:2011-08-14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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