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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房产分割公证

房产分割公证 房产证只有爷爷名字,但爷爷承认房子是家庭共有资产。
  农村,共住一房,爷爷有两子一女,爸爸作为长子,与妈妈全权赡养老人,在全家默认房子在老人百年后由这唯一的儿子继承的情况下,爸爸妈妈几次翻新、装修,投入大量金钱,现爷爷推翻以前的口头承诺,要求从房子中留一部分给不在家的二儿子,在女儿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由两个儿子继承  ,但不能按一般算。爷爷承认房子是家庭共有财产,按户口共住的5人人均所有,要先与长子一家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再从分出来的爷爷奶奶共有的2/5作为将来的遗产继承。
   问:在长子一家无法出具出资证明,但爷爷奶奶承认是家庭共有财产,房产证依旧在爷爷名下的情况下,能否通过公证,先保证长子一家的3/5个人财产将来不被作为遗产分割(爷爷固执的绝不写遗嘱),这个公正能不能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夏天知了(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1-08-1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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