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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彩礼该如何处理!

离婚后彩礼该如何处理! 2008年2月12日我们相亲认识后,根据当地的风俗给予女方家4万元现金以及三金(价值1万元),还有一些祖上传下来的东西.3月份后我们一起来东莞工作.本年10月国庆节回去领了结婚证.婚后由于性格不和双方经常吵架,导致2009年5月份我们分居,现在的问题是大家都同意离婚,但在彩礼问题上没有协商好,而无法离婚.
   结婚后,她的工资一直都是往他们娘家寄,而花我的钱.连她每个月工资都不知道,请问假如我们闹上法庭,这个彩礼金如何处理,望各位专家能帮忙出出主意,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amesl……(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09-08-30 18: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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