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请帮忙看看我的起诉状写得对不对,可以成功吗?

请帮忙看看我的起诉状写得对不对,可以成功吗? 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XXX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银行转 账支付300元抚养费致儿子高中毕业止。(原告每月工资一千元)
三、双方为儿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空间,从有利儿子身心健康出发,原告可随时探望儿子,被告应该保证原告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6天。
四、1.婚后购买的一台电脑归原告所有。
    2.婚前原告娘家赠送的首饰与电冰箱属原告个人礼物,应归原告所有。
五、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原告与被告于07年朋友介绍认识,于07年9月26日在XX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于08年4月17日生育儿子XXX,后因被告长期不务正业,整天深迷于网吧,更多次通宵不回家,长期自此。原告与被告长期处于冷战状态,其生活上的所有支出由原告一力承担。
2.原告深感压力沉重,与被告吵架离婚,搬回娘家小住两天,而被告居然在原告上班期间带其自系亲属前往原告娘家,偷走原告所有首饰(金器)。还恶意遗弃原告,诽谤原告在外有另一个家。
3.被告母亲更对原告母亲说即使原告想要和好,她也不让原告踏进家门一步!而被告更恐吓原告平时出街小心,他一定不会放过原告!
4.被告姐姐更对原告说自从原告嫁进被告家后就一直运气不好,说原告是一个扫把星!
被告与其直系亲属的种种行为与言语,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特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因儿子一直由被告母亲凑带,于婚生儿子由被告抚养至长大。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其工资30%(300元)。因事情由是被告家的行为所致的,本案诉讼费应由被告承担。


另外,我还想问问,我可不可以要求被告赔偿我的精神损害费?
还有就是,现在是我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我是不是要赔偿他什么费用的?他可不可以要求我赔偿他什么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ennyr……(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09-08-30 18: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