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请帮忙看看我的起诉状写得对不对,可以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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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XXX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银行转 账支付300元抚养费致儿子高中毕业止。(原告每月工资一千元)
三、双方为儿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空间,从有利儿子身心健康出发,原告可随时探望儿子,被告应该保证原告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6天。
四、1.婚后购买的一台电脑归原告所有。
2.婚前原告娘家赠送的首饰与电冰箱属原告个人礼物,应归原告所有。
五、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原告与被告于07年朋友介绍认识,于07年9月26日在XX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于08年4月17日生育儿子XXX,后因被告长期不务正业,整天深迷于网吧,更多次通宵不回家,长期自此。原告与被告长期处于冷战状态,其生活上的所有支出由原告一力承担。
2.原告深感压力沉重,与被告吵架离婚,搬回娘家小住两天,而被告居然在原告上班期间带其自系亲属前往原告娘家,偷走原告所有首饰(金器)。还恶意遗弃原告,诽谤原告在外有另一个家。
3.被告母亲更对原告母亲说即使原告想要和好,她也不让原告踏进家门一步!而被告更恐吓原告平时出街小心,他一定不会放过原告!
4.被告姐姐更对原告说自从原告嫁进被告家后就一直运气不好,说原告是一个扫把星!
被告与其直系亲属的种种行为与言语,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特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因儿子一直由被告母亲凑带,于婚生儿子由被告抚养至长大。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其工资30%(300元)。因事情由是被告家的行为所致的,本案诉讼费应由被告承担。
另外,我还想问问,我可不可以要求被告赔偿我的精神损害费?
还有就是,现在是我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我是不是要赔偿他什么费用的?他可不可以要求我赔偿他什么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ennyr……(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09-08-30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