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女方可以得到什么权益
离婚后女方可以得到什么权益 一对半路夫妻,23年前各自离异后都带有一个儿子组成一个家庭。男方周某婚前办了一个小厂(设备都是租用的),再婚后女方朱某提供资金购进设备扩大规模。名誉上该厂属于周某。但是之后朱某处处为厂打点、管理,采购原材料、自己操作设备等。朱某的儿子3岁起跟继父周某姓,但是继父周某从不愿意继子跟他一起住,甚至不愿一张桌子吃饭。所以从小交给小孩子的外婆生活在两处。周某的继子出点事需要钱,就说让他死在外面或者让他坐牢好了,都是由母亲朱某向亲戚借钱解决的。周某对自己的儿子是疼爱有加,就连早上朱某打个电话去问件事都要被骂,说是吵到他儿子了。周某儿子35岁了,一直无所事事、整天在家待着,也不帮自己家厂里的事。几年前周某偷偷将厂的80%股份转到了他儿子的名下。周某对继子从小到大是不闻不问,还说继子如果出了事被抓最好、最好他声誉越差越好,这样他的儿子就不会被别人说三道四了。周某跟朱某经常会为了儿子的事吵架。现在如果他俩离婚,朱某可以要到哪些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476845……(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1-08-13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