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引起医疗事故

工伤引起医疗事故 1996年我国有精神赔偿法吗?1996年工伤在两家医院各做一次手术,最后拇指一条肌腱后者医院在手术时切断至今;当时后者医院主刀医生在结束冶 疗时开了一张伤残级别评定是不是合乎当 时当地的法律或政策;现在我可以重新评残吗?可以重新向法院落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K472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8-13 05: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