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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想咨询 我十二月中旬租了一间房子,房东不在,当时由前租房人和我们协商组了房子

律师你好 ,想咨询 我十二月中旬租了一间房子,房东不在,当时由前租房人和我们协商组了房子 律师你好 ,想咨询 我十二月中旬租了一间房子,房东不在,当时由前租房人和我们协商组了房子,但是租房时并没有告知我们有关真实情况,没有签合同,只是写了收条,收了我们的押金800元,之后的钱签合同时一并交,但现在房东打电话说租房条件和之前的要求完全不一样,我们没办法接受条件就不租了,但是代理房东写收条给我们的人不同意退押金给我们。我想问这个收条有没有法律效应,我们有没有权利要回押金?如果房东按照之前的合理条件租给我们但是我们不租了,押金还能否要回?有没有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5-12-31 09:0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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