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破产解散

破产案件的经办法官说的有道理吗

破产案件的经办法官说的有道理吗 就是原来有个律师告诉我:如果已经申请破产了,法院受理了的话,原来的执行程序法院自动会给你中止的,等破产清算结束一并执行,不用自己另外申请中止执行的, 


然后我把这话跟破产案件的法官说了:

但是破产案件的经办法官说:我们还没受理破产,不出执行中止的裁定,怎么知道企业法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能力?
你认为受理破产案件的法官所说的:要看到这份裁定中止执行的裁定书才向债务人发出通知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waf66……(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09-08-29 21:1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