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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 某博客本身不存在淫秽图片及视频,
但博客提供第三方网站的下载链接,
链接内容为存有淫秽图片的压缩包文件夹(表面无公开宣称为淫秽内容),
博客本身表明其链接内容为唯美女性图片,但无暗示其为淫秽图片
请问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么,如果被举报或者公诉,易于收集证据及辩护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nm0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8-12 13:3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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