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租车违约的问题

关于租车违约的问题 安吉达旅游车队一辆旅游车与乌鲁木齐某旅行社签订一份8月13-16日赴喀纳斯的租赁合同,用车4天,费用为7000元。故该旅游车从12号便不在承接13-16号的其他旅行社的团队,开始待命。可8月12日早上,旅行社单方面说旅游行程取消。这样使得该旅游车也错过了接别的团队的机会。该旅游车要求赔付30% 的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oron……(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8-12 13: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