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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因无标明终止合伙日期,因只亏不赚而承担不起时要求退伙

因无标明终止合伙日期,因只亏不赚而承担不起时要求退伙 我是在中途投入资金合伙合作的这家舞蹈培训工作室的,因为都是朋友,所以。当时她说之前她的投资总金额约人民币7万左右余元,我加入只用投入三万元资金就可以享有其工作室50%也就是一半的股份。所以我也没有做法律上的财产鉴定证明。就在规定期限内把钱给她了,有收条!但是,经营一年后,我发现工作室一直以来只处于不盈利状,但是,对外所有的债务已经付清。而且,因为是演艺传媒行业。当所有对外的广告和说明时:从来都无我身份的 表明,提过意见也还是如此,现在我想退出来,只要求返退还当时的入伙金。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elji……(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1-08-12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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