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案件,我是女方。

离婚案件,我是女方。 我和我先生结婚一年半,现有一个3个半月大的孩子。
现在居住的住房价值近100万,户主是我先生的名字,40万是男方家支付的首付,60万的商业贷款。婚后我们共同偿还贷款,包括:男方每个月的扣款、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我们两个人平时的工资奖金,和向我父母借的20万元(有借条,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房子装修的钱一共15万,男方家拿了6万,其他都是我家出的(没有正式证明,但有我当时记录的装修日记),并且我那个时候已经把我的工资奖金拿出来一起装修;家里的电器和家具全部是我娘家购买。这里特殊说明的是,我结婚收到我家女方亲戚给的随礼和生孩子我们女方随的礼金有8万(有详细的名单),男方家给我的4万元聘礼也都被我们一起偿还了贷款。
在此我想咨询,我们的财产如何分割?尤其是向我父母借的20万该如何处理?
    另外,婚前,我父亲给我随了一辆价值28万的汽车,车主是我父亲的名字,这辆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如何处理?
    另外我们因为吵架而动手,双方都动手了,但我伤的比较重,比如脸肿和身上的淤青之类的,我留有照片,请问这些照片对我有什么帮助?
    孩子是不是会归我抚养?我必须要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关于男方的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乔维娜(天津)
提问时间:2011-08-11 21:1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