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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问题 我的一个家人,于71年在农社生产队铡草时出现工伤,造成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缺失,小拇指断一节。但未给予任何赔偿。后由农社集体转入某瓷厂,工伤亦同时转入。在其工伤与职业病鉴定证上明确写有工作单位为此瓷厂。直至退休也没有得到赔偿。现在此瓷厂破产倒闭,正在解决先前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请问,此人能否得到属于工伤的赔偿。在其工伤鉴定证上写有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六级,但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写的为四级。如果给予赔偿,应按何种等级予以赔偿,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FE7843(河北)
提问时间:2011-08-1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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