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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得了精神病的姐姐房屋纠纷

和得了精神病的姐姐房屋纠纷 我父亲2000得了肺癌,因为事先说好我给钱照顾他到去世,房产归我。2011年去世。2004年经公证房产落到了我老公头上,现在我二姐得了精神病。跑来说房子是她的,叫我搬出去,或者给她钱,因为她有病了就觉得她是病了脑子不清楚就没搭理,她来家闹了两次还打我,然后到处告我,后来社区司法介入,说我有公证书没用,我二姐可以反,可以要求从新分房产,说按照04年的房价房子分三份,说我必须给我二姐钱,还说律师也说我应该给钱,因为考虑到二姐病了,所以我觉得自己没挣钱,没那能力给她买房子就答应了社区的司法调节给了2万,我们双方当事人没见面。我把钱给了办案的,她们说代为转交,过了一阵子叫我去。给了我二姐的收条,内容是收到我的钱,可是没有手印,没有别的第三者证明。还给了一份调节书,只有我的手印,没有我二姐的手印,盖得章也是社区的,现在我二姐又来要求我让出房子。还说没收到钱。跟她没关系。现在我不知道该咋办,我想问下,难道公证书没有法律效应吗,社区司法叫我出钱对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0822……(甘肃-金昌)
提问时间:2011-08-11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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