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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视同缴费工龄如何认定?

咨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视同缴费工龄如何认定? 您好:我于80年5月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加工作,到04年8月有24年3个月工龄,档案中已有区劳动局视同缴费工龄审批表24年3个月,之后转入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金。今年8月退休时区养老保险处在审核视同缴费工龄时不予承认我在2003年1月至2004年8月的视同缴费工龄,并让我补交这1年多的养老保险,如果不不交就减少这一年多的工龄。还要影响我的退休金少发。据我所知03年1月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纳养老金发的文件,到现在98年前参加工作的集体所有制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都没有执行。我的同事退休时也没有补交03年1月后的一年多养老保险。对于区养老保险处的做法我该怎么办?请您指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mp_67……(北京)
提问时间:2011-08-10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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