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我能否再起诉担保人
我能否再起诉担保人 债务人于2008年8月向我借款60万,约定借期一年,利息12万,担保人书面承诺在债务人逾期无法偿还借款时全权负责偿还。2009年9月,债务人因公司被法院强行变卖,我和其他债权人一起向法院起诉了债务人,当时考虑债务人还有可能会还清借款,所以没有将担保人追加为被告。2009年11月,因债务人资不抵债,我和其他债权人只能参与分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时我就向法院提出将担保人追加为执行对象,法院以没有执行依据为由没有将担保人追加进来,我又向法院起诉担保人,法院认为起诉标的不明,不于立案,并告诉我等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分配完毕后,把债务不足部分再向法院起诉担保人。2011年8月,债务人的财产被全部执行完毕,我只分配到百分之十五。请问:我的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否已过?我的债权进入诉讼程序后是否视为担保人的担保时效中止?我现在能否再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偿还我的债权的不足部分和2009年9月至今的利息?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jian……(江西-鹰潭)
提问时间:2011-08-10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