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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小孩抚养费和探视权

小孩抚养费和探视权 我暂时没有工作,我和我前夫在今年三月二日离婚,前夫不愿意支付小孩(小孩三个月的时候我们离婚的,现在小孩已经八个月大了)的生活费。我们当时在法院里协议离婚,写明小孩由我抚养,男方不承担小孩的生活费。但是我现在觉得这样是不公平的,小孩的爸爸是公安局的,他的工作单位好,还动手打我离婚的,而且小孩也有他的一半,而且到现在他也不肯给小孩改我的姓,我想那么他是不是要负责一半的小孩的生活费呢?如果我打官司的话会不会有赢面呢?因为前夫有暴力倾向,我不想让前夫探视小孩,害怕我不在身边,他们家人会对小孩不利,可是前夫讲如果我向法院起诉问他要生活费,他就要探视小孩。我不知道怎么办。我觉得有探视权没关系,可是他们会要小孩每个月到他们那去住几天,我担心他们会对小孩不利,因为本来小孩是个女孩子,他们重男轻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银晨霞(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8-10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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