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请问,我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我于12月25号提出辞职并走人,26号递交辞职信,公司27号收到辞职信

请问,我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我于12月25号提出辞职并走人,26号递交辞职信,公司27号收到辞职信 请问,我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我于12月25号提出辞职并走人,26号递交辞职信,公司27号收到辞职信但不批准我辞职,还说我这三天没去上班算旷工,按照公司规定员工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并放弃之前所有未发薪水,请问公司的规定合法?我申请劳动仲裁能要回自己的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451075602(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5-12-27 16:0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惠友波律师

安徽 合肥

田方方律师

安徽 合肥

夏圣兵律师

安徽 淮南

赵秀莲律师

安徽 蚌埠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黄山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已帮助 5923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已帮助 1791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田方方律师 
安徽合肥
已帮助 34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黄山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