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的赡养义务的免除
有经济条件应尽义务,孙子在奶奶无其它赡养时才尽义务
答:孙子不是法定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8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具体到本案,你父亲属于无力赡养情况,此时你应当承担起赡养奶奶的义务,此义务与你父亲的兄弟姐妹相互独立,不因为有其他义务履行方而自动消除。
但也应视各方履行能力进行分担,你若年龄较小,经济能力较弱,是可以减轻义务的。
有能力可以赡养,但不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