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投机倒把罪名还成立吗?

投机倒把罪名还成立吗? 现行法律中好像没有投机倒把的罪名,以前这种罪名好像涉及范围很广,比如介绍人家文物或其他贵重物件买卖,都叫投机倒把,而且量刑也较重。现在怎么解释15年前因介绍人家买卖而被抓获判刑的事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oan……(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09-08-27 19: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