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物业公司保安伤人
物业公司保安伤人 本人在2011年7月22日11点左右开电瓶车出小区,道闸本来抬起来的,当我开过去时,突然掉下来,我躲避不及,砸到我的左脸,造成左下颌骨骨折,一颗牙齿当场掉落,另两颗松动。事后,物管派人带我去县级人民医院就诊,没有做手术,过了段时间,我发现伤口疼痛,去省级医院看,发现骨折有点错位,我要求物管带我去省级医院就诊,他们不愿意,说在县级医院就诊他们垫钱,去其他地方,要我自己垫,最后说最多借我5000元,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cj7856(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1-08-09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