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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时间如何介定

双倍工资时间如何介定 我是2009-11-3上的班,单位一直没有为我办理保险,也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期间我提过几次。保险今年3月份才买?请律师门看一下:我现在不做了,可以要求11个月工资的赔偿吗?如果可以,最后的期限是什么时间?劳动仲裁赢的把握大吗?
  一种是我的情况已经过了两倍工资的时间:2009.11-3/2010-11-3
另外一种是2009-11-3/2011-11-3;还有一种是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只要提出辞职就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双倍工资要求。
到底那一种是正确的?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45602……(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8-08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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