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个月买房,父母出钱,贷款 30%,离婚财产怎么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按照此条规定,若无证据证明你父母只是赠予你个人,则该房产应当算作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但是现实中情况比较复杂,贷款是谁还的?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都是问题。
另,父母出钱证明可以采用银行凭证,买房发票等票据予以证明。
除非你有你父母出30%的钱是给你个人的,否则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