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我前夫在一个叫阳光保险的金融公司贷款,当时他没和我说是在那借钱,拿着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让我去签字,当时

我前夫在一个叫阳光保险的金融公司贷款,当时他没和我说是在那借钱,拿着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让我去签字,当时 我前夫在一个叫阳光保险的金融公司贷款,当时他没和我说是在那借钱,拿着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让我去签字,当时我着急有事,去了也没看是什么东西,就直接签字了。他借的钱没有用于我的家庭支出,而且瞒着我在外面借了好多高利贷。现在我离婚了。那个公司说我签了共同还款承诺书。逼我还钱。但是离婚协议所有债务是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借的,没有用于家庭支出。全部债务由他承担。那这个公司的钱我得还吗?得还多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553612016(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5-12-25 19:0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