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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竞业限制协议,工资拖欠

竞业限制协议,工资拖欠 本人于2009年3月离开公司(离职证明为3月底),但是当月工资被扣。经过多方交涉公司只于2009年9月给我开了收据,拒不付款。请问我还能要回来吗?
另外,公司不给工资的理由为和我签订了竞业竞争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分3年,每年支付我一个月的薪水作为限制。他们认为给了这个就已经很多了所以不给2009年3月工资了。另外,在2011年他们根据条款终止了这份竞业限制协议不再付款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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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daguan……()
提问时间:2011-08-0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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