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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造成帮工人员致残赔偿纠纷

义务帮工造成帮工人员致残赔偿纠纷 2010年6月22日晚,祁阳县妇幼保健院付院长请求祁阳县民生药业用车,祁阳民生药业付总经总经理后同意出车,并请帮工为其开车,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司机帮工人员一级伤残。请问他们该不该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q397……(湖南)
提问时间:2011-08-07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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