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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一名员工,公司老板原来联系送煤的供应商,后有三万多元余款未付清

我是公司一名员工,公司老板原来联系送煤的供应商,后有三万多元余款未付清 我是公司一名员工,公司老板原来联系送煤的供应商,后有三万多元余款未付清,结算的时候老板不在,让我给供应商出具了一份结算证明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上面有我的签字,现在才知道公章是伪造的,现在供应商起诉我,我就是一打工的,我有充分证据能证明我就是一名普通的员工,我能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5-12-24 10: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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