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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十周岁不到,上小学四年级,带了杯热水到学校,结果课间被同学不小心打翻

我女儿十周岁不到,上小学四年级,带了杯热水到学校,结果课间被同学不小心打翻 我女儿十周岁不到,上小学四年级,带了杯热水到学校,结果课间被同学不小心打翻,由于课间混乱,不知道是谁打翻的,现在两脚后侧被烫伤,在家休养了半个月,我想问,学校有赔偿责任吗?学校曾表态没有赔偿,也不存在赔偿,请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12-22 11: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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