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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九一年再婚、因感情不合等多种因素、又于九七年一月再

你好:我于九一年再婚、因感情不合等多种因素、又于九七年一月再 你好:我于九一年再婚、因感情不合等多种因素、又于九七年一月再次离婚、分开一年多时间之后、又住在了一起、离婚之后、我继承了父母的一套住房、现在因年龄较大腿脚不便、想卖了之后、重新买一电梯房、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吗?我儿子说这种情况是事实婚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舟山)
提问时间:2015-12-21 21:4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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