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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请问律师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款吗?

请问律师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款吗? 夫妻离婚后、另一方在离婚三十几天后又补写一张承诺书、愿意支付对方的生活费、不过写的是每月、没有写一次性、一直付到2015年、请问律师、如果打官司要求一次性支付、法院受理吗?因为后面的时间没到、这个要求能行吗? 在问一声:夫妻离婚后不存在夫妻关系了、如果在写承诺书法院受理这个承诺书官司不能运用了婚姻法了吧?请问法院会用什么法律条文制约写承诺书的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JAtjd……(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09-08-25 19:3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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