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上班一个多月,没有做了,老板结工资有三天工资不给,理由是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说不做了
您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你好。1、《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2、《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3、你可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你好!老板需要按时结算你的工资。如果没签合同,还可以请求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