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有关遗产继承及涉及公司盈利分配的问题
有关遗产继承及涉及公司盈利分配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朋友(下称A),在其丧父后得到了其父所经营的餐饮店得一半继承权,另一半是他姐姐(年25,下称B)得了,当时B尚未成年(!)并且在家中也一直处于被欺负(被刻薄对待)的位置。。。。
如今已经过5年,其中A一直未插手餐饮店里的任何事务,都由B管理,餐饮店的盈利也一直由B拿着说以后再算回一半给A,而A在其成年后一直要求B归还其继承以来餐饮店中所应得的盈利,在此第一个问题出现(!!)这个A应得的钱是指的餐饮店在其继承以来所有盈利的一半吗?还是应该怎么算的?
继续下文,但B不肯,说这几年都是她在管理,所得的盈利应该全部是她的,后经协商,B终于给了A一部分钱,事隔两月(而A一直未参与餐饮店的一切管理及事务),B要求A支付一笔费用,指的是B在经营管理餐饮店这么久以来所话花的一些所谓的公关费用及其他杂余项目的费用,在此,第二个问题!!这个费用A应该给吗?应该的话,额度应该怎么定(因为A一直未曾参与之中的经营管理,所产生的费用也只由B开口说而无任何单据)?
继续下文,A犹豫至今,还是觉得应该给,但在其商讨中,B突然把这所谓的杂项费用增大了几倍,使A恼怒以致商讨失败,在之后一个月内,A多次主动联系B,愿意支付这个杂项费,但只能是一定数额,而A却一直不满意,以致从那以后,B把餐饮店每个月的盈利都以出差费用或一系列工费用的名义将盈利划到自己的口袋里,如此,第三个问题(!!),A与B同样是餐饮店的股东,这样的行为属于侵权么?或者抵触了其他什么法律呢?
继续下文,A觉得如此下去不是办法,并提议从此参与餐饮店的管理以实行A本身的权利及维护本身的利益,可是B坚决不让,认为A没有这个权利,因双方势力明显不均匀,A只是个刚毕业不久的学生,如何能与B辩斗,最后A认为已成定局于是自己租出去住了。如此,最后一个问题,A有这个权利去参与餐饮店的管理吗?如果有,而其中由于B得阻挠,又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牛王陈先生(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8-04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