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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在中山三乡镇于2015年12月3号入厂开始上班,工作岗位是司机

您好,本人在中山三乡镇于2015年12月3号入厂开始上班,工作岗位是司机 您好,本人在中山三乡镇于2015年12月3号入厂开始上班,工作岗位是司机,因了解到厂方加班不算加班费(一天工作八小时以的工作时间),而觉得不合适而于2015年12月19号(共工作16天)向厂方口头和书面辞工,但厂方却以不接受我辞工,要我自己走,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我工资,不再给我入厂上班,请问我这样情况是否真的没有工资?如果有我应如何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司机(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5-12-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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