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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开车门撞伤人

开车门撞伤人 8月3日,我在漳州,停车开门的时候撞到从后方急行而来的摩托车,车主受伤,然我们一同前往医院检查,医生说没多大问题,开了药,前后的所以费用都是我承担。。。8月4日,车主的爱人打我电话,要我陪偿1000元,我是否需要陪偿呢?他说如果不陪也没关系,下回见到我也撞我一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nku……(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08-04 12:5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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