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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咨询

动迁咨询 我家是1996年和当地部队签署一份协议!部队把一块地方租给我使用30年我们把30年费用一次交清 很简单的协议~由于我们是干工厂的!土地上没有任何建筑!于是于2000年又签署一个协议!部队允许我们在这土地上建立厂房!也很简单的协议!但是产权证需要部队开证明才给办!但是部队却一直本着领导换了属于历史历史遗留问题不给开!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房产证,我家现在建筑面积100多平米 有营业执照,现在部队要更改协议,说以前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并且军方占用或非军方占用的时候我们房子要无偿给部队!请问这个合理合法么?我要怎么做?这是我一生的积蓄来的!请各位律师.法律工作者给予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sjyp0……(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8-04 08: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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