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用鱼雷使人轻伤 , 是否该判故意杀人罪

用鱼雷使人轻伤 , 是否该判故意杀人罪 我又一个朋友,与对方在电话争执了几句后,对方就喊了四五个青年人把我的朋友打了一顿,在打斗过程中,我朋友没还一下手,被打后的他一是想不开,就回家拿了炸鱼用的鱼雷吧,想去和他做一个了断,于是点燃了鱼雷,抱住那个人,结果被那个人甩开了,误伤了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但是是轻伤,只是手被划破皮而已,但是处于人道主义,我的朋友还是把那个老太婆送去医院,几天时间就完全痊愈了,朋友为他支付了所有的医药费,并且出院后,还赔偿给她6000元,把钱付了以后,我的朋友就被关进了拘留所,说拘留十天,并且通知家人,但是拘留十天以后,公安局的人却又把他关押进了看守所,并且整理材料,设定他为故意杀人罪,七天后递交检察院判刑,公安局自始至终都没找过事情的导火索,打他的那个人,并且我的朋友患有轻微抑郁症,曾有多次自杀行为,要是判刑很有可能使病情加重,判他故意杀人罪是否合理,那个打他的人也是否该承担相关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21465……(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09-08-24 17:0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