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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方可主张什么权力??急急

女方可主张什么权力??急急 事件经过:我堂妹于正月经人介绍与相邻村相识并订亲了,按农村习俗,订亲要下聘礼,当时礼金只给了一半,然后两人一起外出打工,上个月(7月份),我堂妹因怀孕了有三个来月,俩人一起回来办理了结婚证和准生证;办完证件后我堂妹在家,男方出去打工,没过两天,不幸意外从楼上摔下死亡,也获得了一笔赔偿款,但钱都被男方父母拿了,我堂妹一分也没拿到,赔偿协议是由我堂妹及男方父母三人签字的,不过协议上没有说明包含哪些钱只写了个总额,具体事情是由男方父母办理的。
  问题一:剩下的那一半的礼金钱是否有权索要?
  问题二:男方父母是否有权要求我堂妹把小孩生下来?若不生要自已去堕胎打掉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问题三:如果自己先去打掉小孩还能索要继承权吗?
  问题四:若男方父母以打掉小孩为由,一分都不给怎么办,可以主张要多少合适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jm980……(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1-08-03 14:3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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