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事宜
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主体是事故责任认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机动车车主,如果有保险的话,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可以依法要求先行垫付。
可以要求垫付。协商不成则抓紧起诉。挂牌公司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可来电预约面谈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