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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双方冲突  为何只追究一方责任

双方冲突  为何只追究一方责任 我母亲由于被一个妇女出言辱骂而发生口角并导致双方厮打,但事后对方赖在医院不出来声言被我母亲打伤,并告到当地公安局,公安局调解时,对方提出赔偿5000人民币并由我母亲登门道歉,我方不同意,然后我母亲被移交县公安局,公安局称对方有轻微伤证明,我母亲被行政拘留10天,我想请问这件事情对方有没有责任,按照这个处罚结果责任完全在我母亲而对方成了完全的受害者 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15724(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1-08-0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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