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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改制

职工不同意与签订内部退养,企业强行放给职工50%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办?

职工不同意与签订内部退养,企业强行放给职工50%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办? 2005年因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需要,由莆田市粮食局统一发文对下属企业男55岁,女45 岁的职工发给工资60%实行内退政策,至尽已有6年多时间了,现改革早一结束,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不但招收合同制新工人,连过去改革时的86年后的合同制工人也通过关系招收回来了,企业领导也新购多部小车(每辆小车年费用最少20万,可以支付6-7个职工工资),这种情况明显损害职工合法利益,也造成职工家庭经济困难(内退职工每月要少1千多块钱)为此,我们多次联名向市粮食领导反映,都得不到解决,请问律师,应该怎么办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内退人员(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11-08-02 22: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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