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今年不到八岁,在学校被同学绊倒磕掉两颗门牙,学校和那个同
侵权责任法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