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2011年2月姐夫因土地问题,与邻居发生冲突,对方是3人,姐夫持刀将对方头部砍伤,当天有报警,经调解不了了之,最后判决对方要求姐夫陪尝10000元,姐夫也有受伤,只是没有他的重,就没赔偿,对方伤势己完全好了,事隔3月后,姐夫被拘留,至今己拘留1个多月了,却没有任何的判决,问过相关人士说需要一个过程,还需再等2个多月,请问是否需要这么长的拘留时间?是否己构成刑事犯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34901……(福建)
提问时间:2011-08-01 23:1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