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临时雇工手指受伤的赔付和雇主与雇工的法律责任
临时雇工手指受伤的赔付和雇主与雇工的法律责任 我是山西临汾的,我家的一个临时雇工给我家抬东西时,被重物砸伤右手小指和无名指,无名指中节指节和小指末节指节骨折,我马上带他去医院治疗并无耽搁,治疗期间医药费全部是我拿的一共一万多元,事后其家属要求再赔付其两万八千元,我觉得很不合理;他一个月挣的钱不到一千元,我们当时约定的雇佣金额是三十元,只抬一次就,请问,按照法律规定的赔付标准应该是多少,我们双方的法律责任各占多少,我应该对其赔付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医药费等是多少,在赔偿后是否签署协议书?
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9779w(山西-临汾)
提问时间:2011-08-01 22:00